最近朋友圈里都在谈论,为什么为什么看门狗可以注册商标,拖油瓶却不行,的话题。实例很简单,就是一个注册人注册申请拖油瓶商标,但是被商标局以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为由,给驳回了。本来注册商标被驳回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关人士搜出了看门狗商标注册成功的事例,提出了,为什么看门狗可以注册商标,拖油瓶却不行,的疑问。有人经过分析得出了看门狗也不应于注册的结论。看门狗不应予以注册。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中,第九节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其他通过大量使用取得商标特有特征的商标可以注册。
最近朋友圈里都在谈论:为什么为什么“看门狗”可以注册商标,“拖油瓶”却不行,的话题。笔者也翻看了一些推文,但是那些推文都没有给出确切答案,那么笔者通过翻阅大量资料,窃以为发现了相应的规律,特呈送给大家。
事例回顾
一张驳回通知引发的讨论
实例很简单,就是一个注册人注册申请“拖油瓶”商标,但是被商标局以“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为由,给驳回了。
本来注册商标被驳回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关人士搜出了“看门狗”商标注册成功的事例,提出了:为什么“看门狗”可以注册商标,“拖油瓶”却不行,的疑问。
甚至,有人经过分析得出了“看门狗”也不应于注册的结论。
前人分析
“看门狗”不应予以注册
前人分析:
在中国含义中,“看门狗”有对狗仗人势的门卫之意的贬义词,后延伸到对维护强权之人的讽刺。与“拖油瓶”情况十分相似。
那么同样为汉语语境中,贬义色彩的词语。为什么一个被驳回,一个却通过审核呢?谁能够告诉我答案?
如果按照统一标准,那么个人认为,根据“看门狗”的含义表达,也可能 应该 或许 或者 也许 不一定不应该通过审查。
商标法“不良影响”的解读
前人只是给出了文献资料,并未进行解读。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第一部分 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中,第九节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商标顾问分析
“看门狗”与“拖油瓶”完全不同
河南龙头知识产权的龙老师表示:
把“拖油瓶”和“看门狗”的词性划等号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通过百度词条里边可以看出来,“看门狗”有多个词义,又表示忠诚的,也有表示歧视的。对于这种多义词汇,尤其是包含有褒义词性的词汇,审查的时候当然是可以注册的。
反观“拖油瓶”,不管是词汇诞生来源,还是本义,只有“歧视妇女、儿童”一种贬义,甚至可以说,就是为了羞辱人而存在的,这种词汇又怎么会通过?
审核标准是什么?
通过上述案例,笔者窃以为找到了“不良影响”商标的审核标准,如下:
① 只包含一种贬义词性(包括方言)的词汇不予注册,如“拖油瓶”“烧甫(方言:做爱)”“扑街”“老不死”“瘪三”等是不能注册的。
② 词汇拥有多个词性,但贬义词性已经成为时下的主要词性,这时不能注册。如“二房”“小三”“王八蛋”“兔崽子”“狐狸精”是不能注册的。
③ 其他对社会、国家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均不予注册。如“杀人”“屠戮”“叛国”等。
④ 词汇拥有多个词性,但中性或褒义的词性为时下主要词性,此时可以注册。如“傻瓜”“小气鬼”“妖精”等可以注册。
⑤ 其他通过大量使用取得商标特有特征的商标可以注册。如“王麻子”“马瘸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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