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1.国内购进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
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
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运输发票,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则按买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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