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15日起,广州市新设立商事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申请人办理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时,可提交《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除涉及《广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外)。已采取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商事主体,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增加《清单》所列经营项目的,应该在备案经营范围的同时,按原规定提交有效期内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商事主体变更住所适用自主申报制吗?广州市商事主体涉及以上经营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存在上述情形的,不实行住所自主承诺申报。
继上次文章【关于广州地址选址,变动政策问题】,我们继续来说一说,广州工商针对地址新政策问题。
自2017年9月15日起,广州市新设立(开业)商事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进入Q&A环节~~
自2017年9月15日起
申请人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开业)登记时,可提交《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除涉及《广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外)。
Q:申请变更经营范围该怎么办?
A:已采取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商事主体,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增加《清单》所列经营项目的,应该在备案经营范围的同时,按原规定提交有效期内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Q:外地迁入本市的商事主体适用自主申报制吗?
A:外地迁入本市商事主体办理迁入登记时,可参照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
Q:商事主体变更住所适用自主申报制吗?
A:商事主体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或增加经营场所的,暂不适用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另外,《负面清单》中提及的特定经营项目或特定的住所房屋也不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哟~
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时注意
申请人对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 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发现存在提供虚假地址信息,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作出处罚。
还有以下两种情况不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
一、拟从事以下经营项目的
1.娱乐服务业
2.旅业
3.餐饮业
4.重污染行业
5.危险品行业
6.居民服务业
7.卫生行业
二、申报住所房屋有以下情形
1.法定用途为住宅的房产;
2.政府保障性住房;
3.军队房产;
4.外国(地区)企业房产。
广州市商事主体涉及以上经营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存在上述情形的,不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
简单粗暴总结,没有房产证,不需要备案,直接申报!省了备案钱,多了你对公司责任承担的义务!自主申报一定要写自主申报承诺书,里面有一条规定是这样子的:
规定:知晓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虚假承诺取得商事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依法查处或者撤销登记。将配合接受调查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你可以去购买虚假的挂靠地址,自主编写虚拟地址,但是被查到,股东必须接受工商无条件的任何处罚!
老刘建议,对待广州地址,还是需要谨慎对待吖!一定要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搜得到的,不然就要慎重考虑了!一定!一定!一定!因为你承担的不止是公司的责任,你以后还要承担地址的风险责任,如果遇到不负责的财税公司,那可就后患无穷了!
最后附上自主申报表的大概内容:
下一篇:还没办“三证合一”的企业注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