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推荐阅读

张江注册公司
分析 !办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材料准备
来源: web    日期: 2018-03-15    文字大小:      

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页(包括合同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双方名称、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⑨公司关于企业资质合并、分立的相关决定,以及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对于现在的一些建筑企业来说,想要顺利承揽工程,并获取工程钱,就需要拥有相应的资质。那么办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这也是众多申请者所重视的问题,接下来资质街的小编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大家可以细致地了解一下。

  (一)首次申请、分立、合并办理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的企业资质的申请表》(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A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的文本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合伙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④主要的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毕业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与业绩表”;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毕业证书等的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页(包括合同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双方名称、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主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的主管部门人事证明材料;

  ⑧办公场所的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的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的产权证以及双方的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⑨公司关于企业资质合并、分立的相关决定,以及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在办理资质合并、分立时候提交)。

  (二)申请工程设计的资质升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报住建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需要另增加一份,以及电子文档一份)。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建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需要用A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主要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以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执业印章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则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⑦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负责人、主要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于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的相关人事证明材料。

  (四)申请设计综合资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基本情况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企业主要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④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

  ⑤大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的合同,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证明的相关复印件;

  ⑥企业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⑦注册执业人员的相关注册执业的证书(加盖执业印章),以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⑧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以上职称的证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⑨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科技进步奖证书的复印件;

  ⑩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发布批准文件及出版物的主要页(包括主编或参编单位名称、批准部门、出版物名称、出版社名称)复印件;

  专利证书、专有技术发布(批准)文件或工艺包认定、认可、鉴定证书复印件;

  ISO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办公场所的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需要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的产权证和双方的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五)延续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报、打印一式二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纸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在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相关人事证明材料。

  (六)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申请表》(在“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以及电子文档一份;

  ②企业法人的相关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④企业的相关章程;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⑥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毕业证书、任职文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⑦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的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⑧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⑨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的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⑩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企业质量的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升级、延续,除提供以上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质证书的正、副本;

  ②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

  ③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证明。

  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需要在有效期届满的前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相关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的延续申请。而未提出申请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相关资质证书。

  以上内容便是今天资质街小编为大家做的详细解答,还想获取更多的资质讯息,那就点击资质街获取吧!



相关阅读:

上一篇:厦门:5月份将对新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篇: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材料

专注张江注册公司,浦东张江公司注册,张江自贸区注册公司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上海协富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