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旧审批数据有序对接,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在旧版审批系统中初审通过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事项,网上申报材料于年月日下午:前提交到省厅政务服务大厅,纸质文件于年月日下午:前递交到省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启用新版审批系统后,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在旧版审批系统中所有未上报到省厅的事项停止办理,企业在新版审批系统中重新申报。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需开通原资质管理锁在新版审批系统中的受理、审批权限。
据资质街小编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网上审批功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湖北省厅对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开发了新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版审批系统”),现就启用“新版审批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省厅将关闭原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旧版审批系统”),同时启用“新版审批系统”。
二、适用范围
“新版审批系统”适用于省、市两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号)核准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增项、重新核定、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分立重组等各类事项的申请、审批、制证等工作。
三、登录方法
“新版审批系统”正式启用后,用户登录我厅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相应资质的网上申报入口进入“新版审批系统”。企业用户选择“新版身份锁登录”,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选择“管理部门登录”。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新旧审批数据有序对接,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在“旧版审批系统”中初审通过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事项,网上申报材料于年月日下午:前提交到省厅政务服务大厅,纸质文件于年月日下午:前递交到省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启用“新版审批系统”后,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在“旧版审批系统”中所有未上报到省厅的事项停止办理,企业在“新版审批系统”中重新申报。
(二)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需开通原资质管理锁在“新版审批系统”中的受理、审批权限。开通方式: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登录“读取原资质管理锁锁号后,填报“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审批权限需求表”,加盖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公章后,于年月日前报送至我厅行政审批办开通权限。
(三)对于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具备审批能力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自行审批,我厅统一打印证书;不具备审批能力的市州资质管理部门可将申请事项上报至我厅审批。
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人:陈楹;联系电话:-;省建设信息中心(技术支持)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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