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并登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填报企业相关基本信息,上传由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内容表。.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网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上传,经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最新安徽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程序是什么?其首次申办条件准备有哪些?对于想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建筑企业来说,以上的两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也对这些问题感兴趣,今天资质街的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最新安徽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并登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填报企业相关基本信息,上传由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内容表”(不需要上传申报材料其他扫描件)。
.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网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企业也可自行报送)。
.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审查不同意的,申请人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具体原因。
.公示期满后,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将初审意见函及申报材料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申请人也可自行报送)。
注:经审查不同意的办件,企业如有异议需要陈述,可在陈述期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陈述一次(未及时陈述或陈述未通过的企业,可重新申报)。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上传,经市、省直管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二、新安徽省房地产开发资质首次申办条件准备
.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以上;
.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人;
.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以上的内容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详细解答,还想了解更多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办理的讯息,也可以点击资质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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